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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考加分考生须公示个人信息
2013/12/10 9:52:14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量: 530

    12月9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做到高招信息“十公开”,申请加分照顾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等须公示个人信息。

    教育部要求公开的十项内容中,包括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及高校招生计划。此前,备受关注的考生资格也列入了公开范围。教育部要求公开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教育部要求,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凡属主动公开的招生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分别加强对本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单位也要参照上述“十公开”要求,制订相应的招生信息公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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