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规格、质量和办学秩序,教育部近日公布了2010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名单。名单显示,今年共有2415所高校及分校办学点获准计划内、普通类招生。
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普通本科院校共792所,高职(专科)院校共1239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6所,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68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其中,在川的本科院校共31所、高职(专科)院校共48所、独立学院13所、分校办学点2个。据初步统计,2415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中,将有超过1500所院校在我省招生。
此外,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院校因办学条件低于规定要求,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和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因2009年违规、违纪招生,均被教育部亮了“黄牌”,今年的招生规模也将受到严格控制。
教育部强调,除本次公布的高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