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次省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
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为:①普通高校提前批7月11日左右;本科第一批7月17日左右;本科第二批7月25日左右;本科第三批7月31日左右;专科第一批8日7日左右;专科第二批8月14日左右。②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7月12日左右;专科批次7月24日左右。③在同一个批次录取中,如需第二次征集志愿,则其时间一般安排在首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在自己未被录取前不宜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在上述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段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考生亦应及时主动向当地招办了解相关情况,以免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