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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计划专业及名额介绍
2011/6/24 11:08:18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491

    一、招生计划情况

    截止5月23日统计,今年全国共有1675所(不重复统计)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生,各类招生总计划共为317573名,比去年同口径数增加了9706名,增长3.15%。本科计划为149186名,高职(专科)计划为168387名。

    总计划中,普通类,本科、专科计划共计275785名,占总计划的86.84%;文科98350名,占普通类计划的35.66%,理科177435名,占64.34%;本科134034名,占该类计划的48.60%,高职(专科)141751名,占51.40%。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计划共计34781名,占总计划的10.95%;本科13607名,占该类计划39.12%,高职(专科)21174名,占该类计划60.88%。

    对口招类类,本、专科计划共计7007名,占总计划的2.21%。其中,职教师资(本科)计划1545名,占该类计划的22.05%;对口招生的高职(专科)班计划为5462名,占该类计划的77.95%。

    二、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安排

     普通类院校的录取分为六个批次,即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第一批、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艺术、体育类分为本科(含职教师资)和高职(专科)(含对口高职)两个批次录取。

    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军队(武警)、国防生、免费医学定向、公安院校(专业)的本科和高职(专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三批为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等院校;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高职(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班、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及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高职(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职学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普通高职(专科)等。

    2.关于志愿填报

    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含预科)各批次志愿,以及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班和参加“一类模式”考试的院校(含预科)的志愿填报时间,均在通知高考成绩后、6月30日16:00时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18:00时前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本、专科志愿单独填报,且均在高考结束后,通知高考成绩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

    今年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予代号A、B、C、D、E,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三个平行的藏文、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各批次第一志愿(本科第一批为A志愿)设置一个定向志愿。

    艺体志愿本科批次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五个平行第三志愿;艺体高职(专科)批次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一个第三志愿,五个平行的第四志愿。

    三、关于“国防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政干[2011]142号)精神,今年有53所普通高校在川招收国防生(以下简称国防生)509名。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部分普通高校从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录取,毕业后到军队工作的学生。国防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11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为国防生后,培养高校、学生本人和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三方,要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四、关于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号)规定,各高校在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时,要首先落实定向就业协议。有定向就业招生任务学校的定向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定向就业单位在其非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后一并公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根据教育部教民(2007)2号文件有关“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精神,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后赓即向县(市、区)招办递交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表》;录取时,若调档线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生源不足,可在学校调档分数下40分内录取。已录取考生到校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拒签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学生本科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就业,且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国家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

    五、关于免费教育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

    1.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34号《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今年有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在川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艺体专业安排在艺体本科批录取)。这些院校的招生专业名称后注明有“师范”,且未标明收费标准的,即为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否则,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免费医学定向生

    根据国家发改委《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自2010年起国家将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今年部分院校在全省共计划招收600名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定向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六、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族班”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2011]3号)精神:“预科班、民族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招收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的计划为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鼓励毕业生回生源地,允许留内地。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须根据学校规定按时离校,学校应及时把户口和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回生源地。”

    四川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预科班计划已分别集中列在各批次普通类招生计划之后,“民族班”计划已在有关专业后注明“民族班”字样。

    七、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的政策办法

    1.凡参加具有单考资格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应按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分别填报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2.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以下简称认定成绩院校)的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和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艺术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3.体育考生按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凡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外院校体育本科、高职(专科)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达只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外院校体育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4.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术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专业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5.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以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兼报的考生,除填报艺体志愿外,还须另填报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

    (二)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及录取原则

    1.今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投档模式有以下4种[各专业的投档模式以本《专业介绍》中公布的为准]:①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②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③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投档。④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学校(此种投档模式仅限于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本、专科层次及部分省外院校本科层次)。

    前三种投档模式均在《专业介绍》中的艺术、体育类院校招生专业的后面或院校“备注”中注明,请考生仔细查阅。凡未注明的,录取投档时均为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学校。

    2.今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有以下几种规定:

    ①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专科层次及部分省外院校本科层次录取新生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学校。

    ②省内院校及非全投的部分省外院校本科层次调档比例可在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40%以内由学校确定。

    ③高职(专科)层次调档比例可在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以内由学校确定。

    3.录取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学校报送的投档模式和调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院校在所投档案中,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以及教育部、省招考委今年制定的艺体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应政策,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院校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不录取原因。

    (三)艺体考生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类专业成绩分段统计表已在“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网站、《招生考试报》和“招生考试网”(网址www.zk789.net)上向社会公告。文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对自己进行实事求是的高考估分,以便参照分段情况选报好相应的升学志愿。

    2.艺体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以此《专业介绍》中公布的“院校代号”、“专业代号”、层次、专业类别等为准,乱填代号者将直接影响信息的准确性并导致不能正常录取,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所报考的院校或专业代号在《专业介绍》中不能查到,请及时报告当地县(市、区)招办,待答复后再行填报。

    3.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仔细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及本《专业介绍》,了解学校对专业、文化、身高、体检、单科要求、性别、文理科限制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注意投档模式及录取规则,根据自己专业、文化成绩的实际情况,准确定位、扬长避短,并注意志愿梯度,避免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或因填报志愿不当而落选。

    4.今年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考生要及时咨询当地招办,志愿选报后,一定要按当地招办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的志愿信息进行仔细的校对和确认,确保填报志愿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志愿一经填定,不得更改,责任自负。

    八、有关注意事项

    1.本《专业介绍》专刊的排列格式中,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该校在四川省招生的“院校代号”;各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的招生人数,再其后的数字为该专业收学费的标准。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以此公布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为准,乱填代号者将直接影响信息的准确性并导致不能正常录取,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凡未注明学制的专业,本科学制均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均为三年,预科学制均为一年。高校在报送计划时已注明了办学地点、办学性质的,已在此《专业介绍》中公布。
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我们将学校提供的各专业培养的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杂费等收费标准,一并向考生公布,供考生在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时参考。个别院校未注明收费标准或有疑义的,考生可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

    3.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中,一类军队(武警)院校按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二类军队(武警)院校按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军队(武警)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中,已经在该院校的“备注”中注明了“按本科二批线录取”的,按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凡未注明的均按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4.按照教育部要求,我们将从“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集编印成了《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汇编》一书向社会公布。考生在选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专业介绍》和《招生章程》,如所选报院校招生章程未列入《章程汇编》的,考生可自行在相关院校的招生网站上查阅,或直接向院校联系咨询。对有特别要求的专业,考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

    5.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中,凡未注明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要求的,则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未注明“指挥类”字样的专业均为“非指挥类”专业。其招生计划中,凡未注明招收女生人数或比例的学校及专业,均只招收男性考生。

    6.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外语专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均须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其招生计划中,凡未注明招收女生人数或比例的学校及专业,均只招收男性考生。
   
    提前批公安武警类院校中,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各专业,不参加公安类院校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执行,具体要求请查阅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联系。

    7.航海类专业只招收男生,且对报考考生有特别要求。

    8.凡要求加试藏文、彝文或外语口试的专业,均只招收参加了由省统一组织的藏文、彝文加试或外语口试的考生;凡要求具有美术基础的专业,考生须认真查阅这本《专业介绍》和各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联系是否加试或加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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